李冰——增强文学创造活力的思考

                                    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 冰
(一)

  文学反映社会生活,从哲学的角度讲,实践是第一性的,文学是第二性的。文学创造活力的根扎在实践中,离开了多姿多彩的生活,离开了生动的社会实践,文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创造活力更无从谈起。社会实践是激发文学创造活力的源泉,是推进文学事业创新发展的动力。中国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始终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相联。国运昌,则文运兴,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十年间,我们党领导人民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历程。党的十八大将这十年的历史成就概括为“三个大台阶”、“两个时期”,即我国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国家面貌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这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民主不断健全、文化日益繁荣、社会保持稳定的时期,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得到实惠更多的时期。这个凝练的概括,包含了我们共同经历的多少大事、喜事、急事、难事,其中有讲不完的故事,写不尽的文章。这些年来,我们积极倡导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组织作家走进乡村、社区,走进校园、军营,走进工矿企业、建设工地,走进“红色岁月”,走进抗震救灾前线,广大作家自觉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社会生活的广阔天地,从丰富多彩的实践生活中汲取营养,用文学的形式记录和表现中国历史与社会生活的变迁,创作了大批优秀作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不仅为文学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同时也教育着作家,引发作家深刻的思考和创作的欲望,点燃创造活力的灵感与激情。事实证明,激发文学创造的活力,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必须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投身亿万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使自己和自己的文学创作融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更加自觉地走进生活、走进群众,从时代生活中寻找新的创作源泉,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描绘当代中国的历史画卷和中国人民的精神图谱,在伟大的实践中进行文学的创造。

  (二)

  创造是原有的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创新,绝不是凭空的臆想和猎奇。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正确的道路是这样,吸取你的前辈所做的一切,然后再往前走”。牛顿在给胡克的信中写道,“如果我看得更远那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他所说的巨人是指胡克和笛卡儿,当然也包括伽利略、开普勒、哥白尼等。我们增强文化创造活力,不是站在哪一个巨人的肩上,而是站在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的肩上。文学上任何有价值的创造都是在文化传统基础上进行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它是中国文学最深厚宽广的思想、情感、文化、语言和艺术基础。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传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更应当清醒认识我国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坚守文化立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像十八大提出的那样,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大作家应当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深入挖掘和提炼有益的思想精神价值,借鉴有生命力的艺术形式,将其融汇在文学创造之中。要怀着自豪、礼敬和虔诚的态度,汲取有益的文化因素,做到厚积薄发,为增强文化创造活力不断提供滋养。要坚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把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气息,创作更多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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