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紧急动员倡仪书

内蒙古医药健康行业全体同仁:

大家春节好! 正值新春佳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正在蔓延,按照1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此,内蒙古医药商会呼吁全区医药健康行业的全体同仁们、各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投身于防控工作一线,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囯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防治疫情有关决定,做好医药健康行业防治措施,各企业各会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建议各企业、各会员单位积级投身于防治工作中。

二、各会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零售药店要设立专柜,摆放宣传用品、防护用品、防治药品和宣传材料,要及时收集疫情信息,宣传预防疫情的科学防护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预防,理性应对,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三、外出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室内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如出现发热、干咳的症状,应尽快到定点医院就诊,主动配合排查。

四、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向广大消费者做出公开承诺。

五、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要组织好防治药品的生产供应,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响应政府号召,出力出人出物,投身于防控疫情一线。

六、各零售药店要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口罩、消毒药品、抗病毒药品的正常供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得肆意提高药品价格,不得存货变相涨价,要延长营业时间,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各非公医疗机构,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制定本单位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医务人员主动报名,参与疫情防治工作,深入疫情一线服务。

八、发现咳嗽、发烧、眼睛不适等疑似患者要主动报告,送往医疗机构就诊,接受医务人员的检查。

九、各位同仁、各会员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大群众如发现医药健康行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投诉举报。

十、建议各会员单位、各医疗机构、各药品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要在本单位门前设立宣传捐赠点,捐赠抗击疫情的防护用品。 健康是高品质生活的基础,健康的春节才是平安祥和的春节。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守护好人民的健康。

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内蒙古医药商会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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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郑能量

责任编辑:孔之众

编发:新媒体头条


轮值主编: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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