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最严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打响治霾持久战

  工作人员在操作车载雷达的控制设备。北京市气象局调集车载边界层风廓线雷达和气溶胶激光雷达等移动观测设备,加强对大气监测,为更加准确判断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变化提供数据支持。 新华社记者 公 磊摄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日零点,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各区县环保执法队发起“零点行动”,对工厂、燃煤锅炉房、施工工地进行突击夜查,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北京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西城区1家餐馆,被查出超标排放等问题,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在严重雾霾的倒逼之下,新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以往法规中未明确规定,但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增加了相应条款。比如,不正常使用油烟处置装置的可处罚5000元至5万元;在机动车减排条款中,加入了最受市民关注的停车3分钟熄火内容。说其“最严厉”,主要是指《条例》规定了多次同类违法的行为将加倍处罚、罚无上限;对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痛下决心、铁腕治理、综合施策,从压减燃煤、控车减油、工业提质等方面入手,一项项措施扎实推进并初见成效。治理燃煤污染,压减燃煤用量,是北京市坚持时间最长,成效最为明显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采取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限产,以及“煤改电”、“煤改气”等一系列措施,推进了能源结构调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与2001年对比,2012年高污染燃料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从51.1%下降至25.4%,清洁能源天然气从4.8%增长到16.7%,外调电从17.4%增长到25.7%,清洁能源利用增长较快,煤炭使用得到了抑制,以二氧化硫为代表的多项污染物浓度下降。

  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治理上,北京市已与国际接轨,领先全国水平,实现了“五个率先”:率先执行新车排放标准,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和2013年率先在全国执行机动车国I、国Ⅱ、国Ⅲ、国Ⅳ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率先升级车用油品标准,2012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第五阶段地方油品标准,仅国Ⅳ油品替代国Ⅲ油品,可减少在用车排放污染15%至20%;率先实施老旧车(含黄标车)淘汰更新;率先建立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体系;率先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北京市在工业污染治理上,注重深度挖潜、污染源信息公开,促进社会监督、企业自律;逐步提标升级,打造高标准的北京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体系。2013年,北京市关停金隅顺发和平谷水泥公司两家水泥生产企业,全市水泥产能压减17%,水泥企业已全面完成水泥窑烟气脱硝工程和物料储库密闭化改造;电力行业在推进实施煤改气工程的同时,全面完成现有燃气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2013年共发布9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环保标准,是发布标准数量最多的一年。目前,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大气地方环保标准共34项,涵盖范围广,数量上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污染物排放限值上均属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13年北京市超额完成了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2010年相比,201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16.6%、15.9%、10.9%和10.3%,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国家下达北京“十二五”时期分别减排13.4%、12.3%、8.7%和10.1%的目标任务。 记者苏民 杨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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