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加以推进。省发改委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了大量的投资补助;省财政厅专门安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蚌埠市探索总结了棚户区改造“六有做法”,在机制、投入、建设、分配、监督等方面积极创新。马鞍山、滁州等市将改造难度较大的区片与商品房项目捆绑开发,实现项目资金平衡。合肥市对无法通过市场运作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项目,采取“政府兜底”方式进行改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在确保建设进度的同时,将更加注重保障房的综合配套、分配和后续管理,全面推进竣工、分配和入住水平。最近,安徽印发了《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1月1日施行。